摘要: 1945年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1945年(民国34年)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200(20*10)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1924~1936,楷体字机盖,圆字票50,分字票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灰色4分、10圆、20圆票系薄纸;橄绿4分、棕色6分为厚纸,其余均兼有厚纸及薄纸。其发行日期除橄绿4分为民国15年发行及棕色6分为25年12月发行外,其余均为民国13年发行。
1944年8月1日起新省邮资统一,为便于贴寄印刷品,新疆邮政管理局镌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铜戳2枚,加盖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贴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纸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盖。另,12分有变体票为国产道林纸票。
1915,楷体字机盖,除最后一枚50,其余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民国4年停印纸币,票价渐高,至民国7年竟与现银无异。民国8年边患又起,纸币增发,票价又落至1/3,每百元国币合新币260元,继续维持达10余年之久。
(一)伦敦加盖,七枚。 (二)上海加盖,一枚。 1938,楷体字机盖,200。
(一)伦敦加盖,七枚。 1932年,楷体字机盖,分字票200,圆字票50。 1、「新」字地「斤」旁第2笔较短。 2、「贴」字第5笔1小横不出头。 2、「贴」字贝部最后1点与其上端之「目」字分离。 3、全部字体较大。
1916,楷体字机盖,圆数票(后五枚)50,前17枚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 由财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浇版,加盖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,圆数票红色,余均黑色,直行盖于票面中央,长约15.5公厘。「限」字移正,通称「新省直头」。